1.甄選教師科目及名額:綜合科代理教師1名。
2.報名日期:
第1次:113年9月16日(星期一) 09時00分至 16 時00分止
第2次:113年9月16日(星期一) 09時00分至 16 時00分止
第3次:113年9月16日(星期一) 09時00分至 16 時00分止
3.甄選日期:
第1次:113年9月18日(星期三) 10時30分開始
第2次:113年9月18日(星期三) 13時30分開始
第3次:113年9月18日(星期三) 14時30分開始
※甄試順序、時間會在報名截止後另行通知,請考生依序進行口試及教學演示,甄試時間結束前經3次唱名未到者以棄權論。
※若第1次已甄選錄取足額代理老師,則會在本校網頁公告該科第2次及第3次停止辦理甄試。若在第2次已甄選錄取足額代理老師,則會在本校網頁公告該科第3次停止辦理甄試。
4.報名地點:雲林縣立東明國民中學人事室(雲林縣斗南鎮中興路111號)
(電話:05-5975474#51人事室、#11教務處、 傳真機:05-5952207)。
5.報名手續:
〈一〉本人親自或以委託書委託他人報名,證件不齊、影印或通訊報名者不予受理。
〈二〉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(報名書表請事先填妥):
1、填寫報名表:粘貼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光面相片一張。
2、繳驗國民身分證。
3、甄選簡要自傳(撰寫自傳一篇,限三百字以內,於報名時提交)(可自行下載檔案)。
4、繳驗報考資格證件:(依報考資格規定:如畢業證書、教師證等相關資料)。
5、上列各項證件除繳驗正本外,並繳交影印本1份(所有證件請以A4格式縮放),請逐頁加註『與正本相符』字樣,同時加蓋本人私章,由本校留存。
6、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。
6.甄選方式:
〈一〉 口試:時間10分鐘 (40%),包括:儀容舉止、言語表達、教學理念。
〈二〉 教學演示:時間 15分鐘 (60%)。
7.甄選地點: 雲林縣立東明國民中學,試場於當天公佈。
※詳情請見附件